返回法情志1  长风一啸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只有法官是最为作难的,在纷乱的事实中,要找准一个切入点,打开婚姻真实的一面。

当一切陈述完毕之后,我们依法调解。

原告,你也听了被告的陈述和请求,是否同意赔偿,并把女孩由女方抚养,或者和解,破镜重圆。

我坚持离婚并抚养孩子。

被告,原告提出离婚,根据你们的陈述,再生活下去无希望是否同意原告的要求,放弃抚养女孩,放弃赔偿请求。

我不同意。

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不成,本案另行宣判!

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我们知道这简单的另行宣判,将给当事人留下一长串无法想象的困惑。然而这是法定的。

我们从那些困惑的眼睛注视中退出了法庭。麻木的例行公事心态,无视婚姻和情感的理性思考,都无助于婚姻的解脱,然而我们能够从纷乱的事实中,判别出这种婚姻中过错与继续的可能性,这才是法官所应当做的思考。

4/9/02

\n\t\t', '\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