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八月有信
他的呼吸一下比一下急促,胸闷头痛,却觉得可能是空调温度开的太高——
莫名其妙地,他在这一瞬——忽然很想去死。
因为就如贺嘉澍所说,他的人生毫无价值、更谈不上任何尊严。他活着还有什么价值呢?
“对……”邵余顶着一张耻红的脸,双眼紧闭,张了张嘴,却仅能挤出气音儿,“对不起……”
他几乎泪流满面,却觉得贺嘉澍说的没错——人的尊严只能由自己赚来。可他是个姘头、不干不净的男妓,没有理由、也没有立场去提“尊严”这两字。
“对……”他还想道歉,可这声道歉,却如鲠在喉一般,无论如何都吐不出。
这根坚硬的刺,好似把他的五脏六腑,给划了个鲜血淋漓,而一股衰弱的、又荒诞到极致的悲哀从中升起。
“……”邵余在这一瞬,泪流满面。就如同他的名字一般——他可鄙又可耻,是个多余的、又彻头彻尾的“废物”。
他天生就当不了、那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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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p-多余废物
邵余之所以叫“邵余”,是因为在他妈怀孕八个月的时候,他爸一家还没有来提结婚的事儿——
他妈、方芬芬,一个各种意义上的“良家妇女”,向上供养着父亲,向下供养着两个弟弟。温顺、软弱、毫无主见,但从小就包揽各种家务,是个家里家外操持的一把好手。
但这样的,处处都被吃干抹净的“良家妇女”,往往都有个致命伤——是一个死性不改的“恋爱脑”。
而他爸、邵皓国,年轻时长得倒蛮精神,穿夹克、梳着大背头。靠着关系,找到一份厂里的工作,却完全不思进取,一张嘴胡天吹地。“承诺”对他而言,完全就是放屁。
但凡长点心的,都知道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靠谱。但问题就在于——方芬芬从不知爱情的滋味,和这样的男人“恋爱”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叛逆,第一次感觉到解脱。
她打心眼里相信,一个男人会拯救她于苦海。而她符合各种意义上的“良家妇女”的标准,她是一个“好”女人——她会陪伴、拯救一个男人,而有了男人的倚靠,也会拯救她脱离“苦海”。
不知这段感情,是怎么开始、又怎么谈下来的。
直到怀孕八个月,方芬芬的肚子已经大到挡都挡不住,可她心目当中,十里八乡第一帅的男人邵皓国,连她家大门都没有踏进来过,更遑论谈结婚了——
方芬芬慌了,她一家子也跟着慌了。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他们是十里八乡第一老实的人家,怎么能出这档子腌臜事儿?传出去了,脸还要不要了?
他舅姥爷杵着拐棍,连连骂声不止,把方芬芬、以及她爸她妈,都给训了个狗血淋头。并用拐棍,戳着大起来的肚子,怒斥道,“这就是个多余的狗玩意儿!晦祸家门的东西!!”
——这一语成谶,给尚未出生的邵余,定夺下了姓名。
——他天生就不合时机,是诞生于“愚蠢”以及“一时冲动”中的产物。
但最终,他还是没能一出生就被掐死。
因为方芬芬和邵皓国,最终还是结婚了。领证的第二天,就去医院待产,用时三小时零一分,生出了邵余——一个天生就没爹疼,没娘爱的玩意儿。
邵皓国,用好听话讲是“浪子”,说实在话,他脑子根本就定格在了十三、四岁。他知道吃、知道玩,但唯独不知道什么叫做“责任”。
他觉得自己像个英雄,“拯救”了一个家庭不幸的女孩,并给了她一个“家”。但这份“英雄主义”实在是代价太大,变成了柴米油盐、吃喝拉撒。让他再也当不成一个“少年”。
男人都喜欢“救风尘”,虽然方芬芬是个“良家妇女”,但她家里家外、似是个奴仆一般操劳,为爸爸、为哥哥、为弟弟……
邵皓国从目睹这份不幸开始,就已经陷入了自己的“英雄”幻想里。
但他没有英雄的本领,却有着男人的劣根性,他动不动就发脾气,因为妻子只能依赖着他、并无任何反抗能力。
爱情并没有让方芬芬摇身一变成为“公主”,甚至连个“女主人”都算不上,反倒是让她成为了那个“罪魁祸首”——一切的不幸,一切的不顺遂,全部都因“她”、这个性别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