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浮生知欢
于白牵着带着一个小女孩的手,在放各种乐器书籍的专区书架前挑挑选选。
他这是专业人挑选专业课本,还是临时抱佛脚看一下初学者书籍?
我看见他拿了一本书给他身旁的小女孩,小女孩摇头,他就把书放回去了。原来是给妹妹买辅导书籍。
第12章 旧小区
44.
可能我盯着于白的目光太猥琐,坐我对面的妹子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我慢慢把书遮住我的脸,装作无事发生。
也许是昨晚寒潮来袭,周天的早上冷的我呼出的气都是冷的,从柜子里拿出吃的,一直干嚼着做作业做到中午,去聂慕齐家。
聂慕齐妈妈是家庭主妇,这个时间段不是在打麻将就是在家,我要做好遇见她的准备。
我久违的用洗面奶洗了脸,往身上穿了我最贵的衣服和鞋,恨不得像以前的女婿见丈母娘一样往头发上抹油一样证明自己过得很好。
我矫揉造作的有些心虚,因为外面真的很冷,浑身抑制不住的发抖。
楼下客厅的门开着,我看见李瑶正在看动画片,厨房里有抽油烟机的声音,我妈她俩准备吃午饭了。
45.
这倒是提醒了我:去聂慕齐家的时候他家会不会在吃饭?那不就会很尴尬吗?
要不我在外面游荡一番,等他们午饭过后再去?不对,聂慕齐之前问了我要吃什么,许诺可能一直等着我吃饭,还是不要让她饿着肚子等我。
就这样磨磨蹭蹭,哆哆嗦嗦来到了熟悉的老旧小区,找到聂慕齐家住在靠近大门的第一栋楼,路过了对面巷子,我停在巷子路口朝里望了一眼。
我以前就住在巷子里。
巷子里房子一栋挨着一栋,小巷间距离最多可容两个人并排通过,楼层太过密集,里面不分日夜的暗无天日,阴湿不堪。随便放一把拖把堆在地上,第二天就能长出蘑菇,天然肥料是墙角人狗结合的尿渍。
这里的全市最便宜的地界,破败的城中村里储存城市最开始发展的历史,低矮房屋里葬送着无数外地打工仔的青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把自己的青春和下一代的童年,通通都腐烂在这片阴暗茂密的钢铁丛林。
浑然不觉,无能为力。
巷子里没有可以玩耍的地方,隔壁聂慕齐他们小区却有一大个种着树的小树林,树林里一块大石头和一块沙地,它们所能组成的玩法多种多样,在孩子的想象力中堪比迪士尼乐园。
理所当然,这里就成了附近所有孩子的大本营。我们在这里过家家,扇卡片,赛陀螺,用石头树枝组装机器人战斗。明明弱智简略的游戏,还能每天玩的这么开心。
三四年过去了,树林子一如当年,光溜溜的树干,在树林间钻来钻去不知道在玩什么,脏兮兮的小孩。
唯一变化的是,跑来跑去的小孩变少了,有不少孩子蹲在旁边的花坛上玩手机。
即使再玩不腻的游戏,总有一天会被下一个更为精妙绝伦的游戏替代,有些东西总会被淘汰。
记得以前看过的书上写到:“世上唯一永恒不变的只有改变。”
五年年前我走在数十年如一日的回家路上,每天忧虑今晚我爸会不会喝酒醉找我的麻烦。那时的我以为在大学之前,我的生活都会一直这样度过,想象不到,五年后的我会因为被聂慕齐邀请,才重新踏上这个熟悉的街景。
我以为我走了就不会回来,结果一切都只是我以为。
犹豫徘徊间,离下午三点只剩最后一分钟,不能再等待下去,我敲开聂慕齐家的门。一打开门,一股带着淡淡香味的暖气扑面而来,许诺穿着一身淡黄色睡衣,头发随意的扎着,几根头发,飘散在脸颊两边,衬托得她更加肤白貌美。
她笑眯眯的拉我进门:
“鞋套在这里,踩一下就好,先吃饭,小齐一直嚷嚷着饿了。”
好久没来聂慕齐家,他家焕然一新,装修温馨高级,和外面的老破小小区截然相反。
“我说的是如果夏侯长欢敢迟到,我就不吃排骨了,把他生吞活剥作排骨吃。”
聂慕齐坐在餐桌旁,穿着白色无袖宽背心头发上竟然夹着个粉色夹子,不过依旧乱糟糟的。
不过,聂慕齐这辈子估计只在小学六年级时有过整齐的头发,他要代表学生说话,被老师喷了一头的发胶,整齐了两小时后发现发胶过敏,送进医院剃了光头。
他左手手机右手筷子,敲着碗说:“快点快点!我要生吃一只猪。”
“别敲筷子,这样没有礼貌。”许诺给我从厨房里端饭,聂慕齐手不停歇的继续敲碗:“又不是第一次来,讲什么客套。”